根据《太阳成集团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四章第八条规定,如员工学籍异动,则在学院范围内递补本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员工。经各班级员工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审核、学院推荐,于2024年3月18日太阳成集团tyc7111cc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,决定递补4名员工获得国家助学金。现将名单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三天,自2024年3月19日起至2024年3月21日止。公示期限内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并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,于2024年3月21日前向学院反映。
联系地址:绵阳校区游泳池旁辅导员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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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3月19日